各市、縣財政局,自治區各有關單位:
為發揮政府采購的政策功能,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發了《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附后)?,F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預留面向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項目。自治區本級預算單位應預留面向中小企業的項目,并于每年的4月20日前向自治區財政廳(財政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報送年度本單位預留面向中小企業政府采購項目情況表(由一級預算單位匯總上報,見附件1)。預算執行中因調整部門預算而需變動的預留面向中小企業的采購項目,在預算變動的次月5日前報送。市縣(區)預留面向中小企業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具體要求,由當地財政、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根據當地情況另行確定。
預留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的總額應達到本部門年度政府采購預算總額的30%以上,其中,預留給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具體預留項目由一級預算單位統籌確定。
二、公示執行情況。各一級預算單位應當于每年第一季度末前將本級及所屬的預算單位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業政府采購的具體情況向同級財政部門報告,同時在財政部、自治區財政廳指定的政府采購發布媒體即“中國政府采購網”( www.ccgp.gov.cn)、“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網”(www.gxcz.gov.cn)公開預留項目采購情況以及本單位其他項目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情況。報告和公示內容包括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具體采購項目、采購預算、中標供應商名稱、地址和中標金額、政府采購招標業務代理機構名稱、采購項目的聯系人姓名和電話等信息(具體公示表格格式見附件2)。
三、通報預留情況。各單位如未按規定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本部門預留面向中小企業政府采購項目或在采購項目實施過程未按規定執行《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的,由同級財政部門定期或不定期予以通報。同時,對該單位報送的政府采購項目且中小企業能夠提供符合規定的工程、貨物和服務的采購計劃或采購文件時,由財政部門按規定退回單位修改。
四、鼓勵免收采購文件的工本費。為體現《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對中小企業的扶持政策,鼓勵各代理機構對能提供中小企業聲明的中小企業在購買采購文件時免收采購文件工本費。
附件:1.年度本單位預留面向中小企業政府采購項目情況表
2.年度本單位中小企業政府采購項目完成情況統計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